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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暮春:铜锈里的呼救声谷雨刚过,临安城的梅雨季裹着潮湿的雾气,把“沈氏古镜修复坊”的铜招牌浸出青黑色的霉斑。沈知微蹲在工作台前,指尖夹着麂皮擦拭唐代菱花镜,台面上的“灵镜分析仪”突然发出刺啦的电流声——那是祖父留下的赛博遗物,银灰色的机身嵌着全息投影屏,此刻屏幕上正跳着乱码,淡蓝色的光雾里隐约浮着一团扭曲的黑影,像浸在墨水里的触手。“又抽风了。”她按了按分析仪侧面的青铜按钮,祖父的全息影像突然闪出来,老人穿着缀满电路纹路的唐装,半张脸被像素化的glitch覆盖:“知微,镜中藏着‘影’,别让它……”影像卡在“它”字上,化作漫天飞散的二进制代码。指尖刚触到镜面的铜绿,一阵黏腻的震颤顺着指骨爬上来——不是金属共振,是藏在铜胎纹路里的***声,像无数细小的虫豸在啃食血肉,混着女人被捂住嘴的呜咽,
1这个叔叔,好像我呀!海城国际机场,人潮汹涌。一个穿着小黄鸭卫衣、戴着卡通鸭舌帽的小豆丁,正坐在昂贵的行李箱上,晃着**的小短腿,一双葡萄似的大眼睛,骨碌碌地打量着过往的行人。突然,他的目光定格在VIP通道出口。一群黑衣保镖的簇拥下,一个身姿颀长、气场冷峻的男人走了出来。他眉眼深邃,鼻梁高挺,薄唇紧抿,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强大气场。小豆丁苏小宝眼睛“噌”地亮了,他猛地从行李箱上跳下来,扯了扯旁边正在看手机的女人衣角,小奶音带着抑制不住的兴奋:“妈咪妈咪!快看那个叔叔!”“嗯?”正在处理邮件的苏念从手机屏幕里抬起头,顺着儿子指的方向望去。只一眼,她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凝固。厉司宸?!那个她躲了整整五年的男人!他怎么会在这里?!不等苏念反应过来,苏小宝已经像个小炮弹似的冲了过去,精准地抱住了厉司宸
结婚三年,我和周淮联手打造了市值百亿的科技帝国。所有人都说我们是智商匹配的完美夫妻,直到他偷偷转移股权,把初恋安置在我们的婚房里。法庭上,他拿出我「精神失常」的鉴定书:「她连自己孩子都照顾不好,怎么管理公司?」我当庭播放了一段监控——他穿着睡衣,亲手把过敏物喂给昏迷的儿子。「忘了说,那晚的鸡汤,你喝得最多。」锦城入了秋,梧桐叶子打着旋儿往下掉,贴在湿漉漉的柏油路上,被往来的车轮碾进泥里。沈知意站在律所巨大的落地窗前,俯瞰着脚下这座由她和周淮一手参与构建的金融丛林,天际线轮廓锋利,泛着金属的冷光。她手里捏着一个薄薄的牛皮纸文件袋,边缘有些毛糙,泄露了主人连日来的摩挲。袋子里装的东西,足以把她过去三年构筑的人生,炸得粉碎。“沈女士,时间差不多了。”张律师的声音在身后响起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谨慎。
第1章夜谣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都不会想到:自己竟然会重生成一只萝莉!“不是哥们!”白毛团子盯着镜子里的自己憋红了小脸。少女的脸红可以胜过一切脏话。“好不容易度过人生最难熬的阶段,可以随心所欲地摸鱼,为什么要这么对我!”夜谣可以对天发誓。当她看到镜子里自己的全新“建模”后。天塌了。即便有一头柔软细腻的瀑布白发。长着一张如同奶脂甜糕的可爱脸蛋。身材娇小得像是兽群中被层层保护起来的幼兽。各种要素叠加起来与二次元浓度高度重合。即便如此!夜谣也没有一点发自内心的喜悦和治愈。可能是有那么一点点。但那一点都不重要!“我不服!我要告到中央!”“上辈子明明是**,变成一只萝莉是什么意思啊!”最重要的是二弟离他而去。以后再也不能登上航班起飞了。“我无忧无虑的摸鱼生活......”夜谣蓝紫色的眸子里浮现出一层水雾
第一章:死亡密码清晨六点整。像最精密冷酷的瑞士机芯,我的生物钟分秒不差地将我从浅薄的睡眠中剥离出来。眼球在眼皮下干涩地转动,带来一阵细微的刺痛。昨晚,不,是今天凌晨,又是将近三点才合眼,案头堆积如山的商业罪案卷宗像一座永远无法逾越的山岭,压得人喘不过气。我揉了揉酸胀的眉心,从那张陪伴了我五年、吱呀作响的办公椅上站起身。窗外,临州市还未完全苏醒,但厚重的晨雾已然弥漫,像一堵无边无际的、灰白色的墙,将整座城市严密地包裹起来,压抑得密不透风。雾气吞噬了远处高楼的尖顶,模糊了近处街道的轮廓,世界陷入一种诡异的、停滞的灰蒙。这种清晨打来的电话,永远是噩耗的先锋。果然,几乎是念头闪过的同时,桌面上那部内部专线电话便骤然炸响,**尖锐刺耳,撕裂了办公室乃至整个楼层黎明时分的死寂。我抓起听筒。“高队。”电话
高分必读小说《爸妈出车祸,闺蜜成了大孝女》是知名侠名写的一本现代言情作品。主角是阿紫文洛,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病床前,闺蜜哭得梨花带雨。「阿姨,叔叔,你们不能就这样丢下我啊!没有你们我可怎么活啊!」而我,床上那两位昏迷不醒的人的亲生女儿,别说掉眼泪了,脸上一丝悲痛也没有。「阿紫,你怎么能这么无情!他们可是你的亲生父母啊!」闺蜜转头质问我,脸上全是泪痕。她是真的哭了,脸上的妆容糊成了一片。「他们活着的时候总是被你气个半死,现在他们都这样了,你还要做出这幅样子让他们生厌吗?」「阿紫,你就不能懂事一下,让叔叔、阿姨舒心一次吗?」「你就是这么当女儿的?」我看着她表演:「你也知道我才是他们的女儿啊?」闺蜜愣住了,她大概没有想到我会说这么一句。毕竟,以前的我只会梗着脖子来一句:【谁要当他们的女儿!他们配吗?
温宁尽量平复心情,开始在脑中回想前世的轨迹。母亲沈氏,出身江南巨贾沈家,当年十里红妆嫁入温家。父亲温鸿儒,一个寒门出身的进士,正是靠着母亲那雄厚的嫁妆和沈家的人脉财力,才在官场步步高升,坐稳了礼部侍郎的位置。可惜红颜薄命。在温宁八岁那年,母亲便缠绵病榻,形销骨立。温宁记得那个昏暗的午后,母亲枯瘦如柴的手紧紧攥着自己小小的手,那双曾经明亮如星的眼眸里盛满了不舍与浓得化不开的担忧,还有一丝温宁当时看不懂的、对未来的深深恐惧。“宁儿……我的宁儿……好好……活下去……”母亲的气息微弱如游丝,最终化作一声悠长的叹息,彻底沉寂。留给她的,只有一份贴身嬷嬷偷偷塞过来的、用油纸仔细包裹的嫁妆单子。母亲一走,温府的天瞬间就变了颜色。父亲温鸿儒,那个曾经在母亲面前尚算温和的侍郎丞相,不到一年,便将养在外头多年的
“林老师,晚上有空吗?我有些‘教学问题’想跟你单独探讨。”教导主任那只肥腻的手又一次“无意”地搭上我的腰。我侧身避开,笑容温婉:“抱歉主任,我晚上有私事。”他永远不会知道,他眼中端庄优雅的新来英语老师,此刻正踩着十厘米的细高跟,站在全市最野的酒吧领舞台上。音乐炸响,灯光迷离,我抓住钢管,纵身一跃——主任,你想看的“教学”,在这里。1九月的阳光透过明净的窗户,洒在高三(七)班的讲台上。林曦穿着一身米白色的职业套裙,长发挽成优雅的低髻,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修长的脖颈。她声音清亮,带着标准的英式口音,在黑板上写下漂亮的圆体英文。底下的学生眼睛发亮,连最调皮捣蛋的几个也听得格外认真。新来的英语老师林曦,几乎在一周之内就成了全校男生心目中的白月光,女生们模仿的对象。她美丽、专业,气质出众,对待学生温和又有
《时漾沈京泽徐知知》精彩后续来了,是作者大番茄编撰的精品短篇网络小说,故事情节和逻辑都写的酣畅淋漓,看着就让读者联想下面的故事情节,最后时漾沈京泽徐知知的结局是不是和想的一样呢~1圈内聚会上,时漾弯腰捡掉落的刀叉,却不小心露出了丁字裤,顿时引得全场哄笑。“这红色一看就是沈哥的品味,骚得我都立了。”“跟了沈哥十年,嫂子......居然还是粉色的,看来没少保养啊,哈哈哈哈哈哈。”“沈哥,你究竟是用什么办法让嫂子这么听话的,教教我呗。”闻言,外人眼中最冷漠苛刻的大律师沈京泽,吐了一口烟圈,转动着手里的打火机,漫不经心:“时间,我花了十年把她从头到脚打造成我喜欢的样子,就连她来例假的日子都被我要求在三天内流完,除了耗费时间驯服外,最重要的是,她没什么自尊心放得开!”此话一出,众人鄙夷轻蔑的目光更加明
《宋珩舟顾锦月》拯救书荒了,本书是侠名所撰写的一本现代言情类短篇小说。故事内容条理清晰,角色宋珩舟顾锦月引人入胜,让人常常为女主被折磨而揪心,值得推荐给大家分享!屋里骤然安静了下来。我在这死一般沉寂的对峙中看着顾锦月,直到窗外忽然“轰隆”一声雷响。我才轻声开了口:“因为我要活下去。”顾锦月深深皱起了眉:“你说什么?”我没回答顾锦月。而是走到曾经住过的小屋子,自顾自地给她介绍起来。“这里没有床,就是几块硬纸板,枕头也是从垃圾桶里捡回来的。”“冬天的时候很冷,我妈就抱着我睡。”“她会给我唱歌,说希望我能快快长大。”“真的,那时候我觉得,只要有妈妈在就够了……”我不愿被顾锦月看见我的眼泪。我站在这间更加阴暗的屋子里,心口堵得像溢出了血。妈妈去世后,我很就被赶出了这里,成了个流浪的孤儿。我跟野狗抢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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