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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典新书《偷偷相亲后,豪门大佬彻底疯了》由资深作者爱吃炒面呀致力创作的一本古代言情小说,男主女主林小汐谈瀚,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她做错了一件事,在烦闷之时醉酒,和一个帅哥搞在了一起。事后,她紧急撤离,只希望以后不要再遇见。谁知三个月后,妈妈带着一个男人回家,对她说,那是和她没有血缘关系的亲人,她要叫一声哥。她定睛一看,坏了,那晚的男人上门了!她装作乖巧,暗里试探,确认他没认出来她后,放心大胆叫了一声:“哥。”本以为能瞒天过...引擎发动声让孙耀转了转脑袋,本是无意一瞥,当看清车标那一瞬不淡定了。“谁送你来的?”林小汐没有跟外人分享家庭关系网的欲望,哪怕她是京视总编辑明娴女儿,无几人知晓。含糊道:“没谁。”不动声色转移话题,“怎么约到段总的?”“我爸。”这就不难怪了,孙耀是官二代,听说他父亲位高权
主人公叫赵明月的是《余生我护你周全》,这本的作者是爆炒大腰花倾心创作的一本现代言情类,情节引人入胜,非常推荐。主要讲的是:我刚有意识,就发现妈妈想让我死。她每天吞下大把不知名的药片,用冰水浇遍全身。她甚至找来神婆,用银针扎进肚皮,想刺穿我的心脏。可我是天生坏种,命硬得很。她吃药,我就吸收药力,再狠狠踢她肝脏,让她痛...我刚有意识,就发现妈妈想让我死。她每天吞下大把不知名的药片,用冰水浇遍全身。她甚至找来神婆,用银针扎进肚皮,想刺穿我的心脏。可我是天生坏种,命硬得很。她吃药,我就吸收药力,再狠狠踢她肝脏,让她痛不欲生。她用冰水,我就搅动羊水,让她冷到骨子里发颤。神婆的针扎进来,我就猛地一滚,针尖调转,刺得她当场昏死过去。我们母子俩就这样斗了七个月。直到那天,我听见妈妈在和警察通话,她崩溃地
作精女配靠心声洗白,成人生赢家》文风独树一帜!作品受数万人追捧,主要讲述了林萱宋娜的情感故事,喜欢这本的绝对不容错过!简介:只听一道不辨男女老少的声音无比清晰地大声‘哎呀’了一声。[这剧情不是让你给改了吗?J省农村比东北农场条件好,厉海不可能病逝了。他不病逝,叶琼也不会绝望***的。]厉父厉母松了口气,气没松完,就听...只听一道不辨男女老少的声音无比清晰地大声‘哎呀’了一声。[这剧情不是让你给改了吗J省农村比东北农场条件好,厉海不可能病逝了。他不病逝,叶琼也不会绝望***的。]厉父厉母松了口气,气没松完,就听林萱疑惑问:[那厉以清呢她爸妈都活着,她总该不会还沦落到原本的结局吧]那声音迟疑。厉父厉母的心又吊了起来。[有她爸妈管,反正不会让你给她擦屁股。不过,以她那个傻白甜性子,就算她爸
开学后的日子,像是偷来的时光,空气中都弥漫着甜腻的暧昧。我们依旧前后桌,他戳我后背的习惯没变,只是力道更轻,指尖停留的时间,偶尔会长那么零点几秒。直到那天英语课。老师讲完语法,目光在教室里扫视一圈,最后落在我和他身上。“白烬野,你英语底子太差,光靠课后问几句不够。这样,你搬去和周晞坐同桌,让她时刻盯着你。”我的心跳猛地漏了一拍,下意识地看向他。向来对老师安排嗤之以鼻的白烬野,那一刻眼睛亮得惊人,几乎是瞬间就站了起来,双手已经扶上了桌子边缘,准备立刻搬过来。全班的目光聚焦于此,带着各种意味不明的打量和窃笑讨论。巨大的恐慌瞬间攫住了我——不行!绝对不能!他如果坐我旁边,一定会发现!发现我上课时会忍不住偷偷摸出一颗糖躲着塞进嘴里,发现我桌里总备着各种小零食——因为我上课喜欢偷吃零食。这个习惯从小学
第一章新娘离场大屏幕亮起的瞬间,温念正将捧花递给伴娘。香槟塔折射着水晶灯的光芒,婚纱裙摆缀着的两百颗珍珠还在随着转身轻轻晃动。然后整个宴会厅突然死寂,她顺着宾客们惊恐的视线回头,看见自己未婚夫和闺蜜在酒店套房里交缠的身影。"暂停!快暂停!"司仪的尖叫刺破凝滞的空气。但视频仍在继续。裴瑾骨节分明的手扣在苏媛腰间的特写,他垂眸时睫毛在脸颊投下的阴影,甚至锁骨处那颗红痣——温念亲手为他点过遮瑕膏的位置,此刻在4K画质下清晰得令人作呕。"温**..."婚庆总监冲过来时打翻了香槟杯。玻璃碎裂声惊醒了凝固的时间。温念发现自己竟然在数珍珠,婚纱上到底是一百九十八颗还是两百颗?就像她此刻居然注意到裴瑾今天系的是她送的暗纹领带,而苏媛耳垂上晃着的,是她上周说弄丢的梵克雅宝耳钉。"念姐..."苏媛提着伴娘裙摆跑
金就在他身边我要让他在婚礼上身败名裂让他后悔一生01陆廷之把MIT的拒信看了三遍。手指掐进掌心,出血了都不知道。然后他笑了。笑得比哭还难看。“微姐,”他声音是哑的,“我没戏了。”那是他第一次没叫我“知微”。像条被抽了脊梁的狗。我认识他三年。看他从县城考到顶尖学府。看他啃着冷馒头在图书馆通宵。看他永远挺得笔直的背。这一刻,全塌了。他红着眼砸墙。“他们只要两种人——天才,或者***。”“我他妈的什么都不是!”我心里揪着疼。我的男人,不该这样。我想抱住他喊:别怕,我家能买下十个MIT!但不能。他骄傲得像玻璃,一碰就碎。那晚他灌了自己一整瓶二锅头。吐得昏天暗地。抱着马桶喃喃:“要是……有人推我一把就好了……”黑暗中,我指甲掐进肉里。行。陆廷之。你要公平,我给你公平。你要捷径,我替你铺一条,你看不见的
毒酒入喉时,我穿越了。灼热的痛感从食道一路烧到胃里,像是吞下了一捧烙铁。视野开始模糊,耳边是男欢女爱的**喘息。我叫萧觉,上一秒还是个操盘百亿基金的经理,此刻,却成了一个即将死在妻子床前的废物赘婿。原主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,伴随着剧毒发作的痛苦,在我脑中炸开。这具身体的原主也叫萧觉,镇北王之子。三年前,镇北王战死沙场,临终前将三十万镇北军的虎符交给了他。老皇帝忌惮兵权旁落,又想安抚军心,便想出了一个“妙计”——将自己最宠爱的永安公主李倾月嫁给了他,让他入赘皇家,名为恩宠,实为软禁。一个没有实权的驸马,一个有名无实的赘婿,守着一座能要了他命的“金山”,可笑至极。而此刻,就在我这张床上,帐幔半掩,我的好老婆,大宁王朝最高贵的永安公主李倾月,正和她的情人——禁军副统领陈延,上演着一出***的好戏。“
第一章穿堂风与旧枷锁民国十一年,初秋。沪上的风已经带了些凉意,卷着法租界洋楼屋顶的落叶,打着旋儿落在乔曼殊窗前。她坐在梳妆台前,看着镜子里那张年轻却带着几分刻薄相的脸,指尖无意识地划过鬓角——那里有一颗小小的痣,原主就有,如今也成了她的印记。穿来这里已经三个月了。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社畜,变成这本名为《沪上烟云》的民国言情小说里,同名同姓、下场凄惨的恶毒女配——男主早逝的寡嫂,乔曼殊。原主是个典型的旧式女子,嫁给男主哥哥沈聿年时,不过十六岁。沈聿年体弱,成婚不足一年便撒手人寰,留下她和一个当时才十三岁的小叔子,沈砚之。按说,寡妇门前是非多,守着偌大的沈家,安安分分或许还能保得一生衣食无忧。可原主偏不。她性子乖戾,心胸狭隘,尤其看不惯小叔子沈砚之。只因沈砚之是沈老爷子晚年得子,备受宠爱,分走了本该
第13章“老公,你没事吧?”高芳见到陆守军龇牙咧嘴的样子,忍不住问道。“无碍。”陆守军摆了摆手,一脸凝重地说道,“陆凡这小子,不简单呐!如果培养他,说不定未来有望当基因战士。”“那怎么行!”高芳的声音瞬间拔高了八度,尖锐刺耳,“他要是当了基因战士,那咱们儿子陆虎怎么办?想都别想,我不同意!”整个陆家也就只能供得起一个人当基因战士,让她放弃儿子的前途,去供别人家的孩子,那她还不如死了算。她丝毫没有意识到,她所不能接受的事情,正是陆凡一家正在做的。“我知道!”陆守军抽了一口劣制烟,在有些潮湿的空气中,连那烟雾都萎靡了起来。他说道:“得想个办法让他们放弃这个想法。老三家每年为虎儿提供三四万的经费,要是失去这个来源,虎儿就不好过喽。”“就他们一家臭捡破烂的,一年能拿得出三四万?”高芳瞪大眼睛,不敢置
“既然你想杀我,那我就给你这个机会!”“做我的贴身侍卫吧!”“陛下!”曹总管一下子跪在地上!这可不是他的想法啊,他只是想让这家伙当做人质,去掌控西门山庄而已,没想着让他当贴身侍卫啊!“陛下,他可是刺客啊!”“那种事情无所谓!”赢毅大手一挥!西门飞雪也愕然的抬起头!“既然你想刺杀我,那就在我身边练好本事,只要你找到机会,随时都可以要我的人头!”“……”“怎么?怕被人说你投靠朝廷,做了朝廷的忠犬?”“……”“既然想要当英雄,背负点骂名算什么!如果这点委屈都受不了,那你就趁早给我滚蛋!”他对西门飞雪非常的不满意,做事磨磨唧唧的,劈头盖脸给他一刀能怎地?要不是他现在实在找不到其他合适的,他能用这花钱上来的?而此时,他不知道的是,在西门飞雪的眼中,他的形象变得不同了!此时太阳已经缓缓升起,阳光透过窗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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